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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试验方法大全—四川国晋消防分享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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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是否能正常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又需要怎么试验?需要遵循哪些规定与标准?带着这些问题,赶快与四川国晋消防一起…

灭火器是否能正常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又需要怎么试验?需要遵循哪些规定与标准?带着这些问题,赶快与四川国晋消防一起来看看答案吧!

灭火器维修—试验方法-700


灭火器维修

  (试验方法)

8 试验方法
8.1 外观、外部结构及总质量检查

8.1.1 用目测方法观察灭火器外表面和外部结构。

8.1.2 用秤称出灭火器的总质量,称重仪的误差不应大于被测灭火器额定充装量的 5‰。

8.2 灭火器气密性试验

8.2.1 对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卸除喷射软管组件或车架等附件,将已充装灭火剂的灭火器气瓶或已充装驱动气体的贮气瓶浸没在 55−5 0 ℃ 的清水槽中,保持 30min,并注意观察。
8.2.2 对贮压式灭火器,卸除喷射软管组件及车架等附件,将已充装灭火剂的灭火器气瓶(筒体)浸没在水温不低于 5℃的清水槽中,保持 30min,并注意观察。

8.3 20℃喷射性能试验

手提式灭火器按 GB 4351.1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推车式灭火器按 GB 8109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8.4 使用温度喷射性能试验

手提式灭火器按 GB 4351.1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推车式灭火器按 GB 8109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8.5 操作机构检查

手提式灭火器按 GB 4351.1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推车式灭火器按 GB 8109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8.6 灭火剂充装量检查

8.6.1 先称出灭火器的总质量,泄压(回收气体类灭火剂),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卸下器头和部件,清除灭火剂,再复原装上器头和部件,称出灭火器的空质量,将灭火器的总质量减去灭火器的空质量,即为灭火剂充装量。

8.6.2 维修工序中的灭火剂充装量检查可采用复称的方法进行,复称用的秤的准确度应不低于灌装设备的计量准确度。

8.7 内部结构和内部腐蚀检查

用目测方法观察灭火器气瓶(筒体)内表面和内部结构。

8.8 水压试验

8.8.1 手提式灭火器气瓶(筒体、贮气瓶)、器头(阀门)的水压试验按 GB 4351.1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8.8.2 推车式灭火器气瓶(筒体、贮气瓶)的水压试验按 GB 5099 或 GB 5100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8.8.3 推车式灭火器器头、阀门和瓶口的水压试验按 GB 8109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8.8.4 二氧化碳灭火器钢瓶残余变形率的测定按 GB/T 9251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8.9 喷射软管组件水压试验

手提式灭火器按 GB 4351.1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推车式灭火器按 GB 8109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8.10 灭火剂质量检查

灭火剂的质量检查,应按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项目抽检。

8.11 压力指示器示值误差检验

8.11.1 指示器示值误差检验采用与标准压力表比对的方法进行,比对用标准压力表精度不低于 0.25 级,最大量程应为被测指示器最大量程的 1.3 倍~1.6 倍。检验的环境温度为 20℃±5℃,加压介质为氮气或压缩空气。

8.11.2 指示器示值误差检验点:零位、工作压力、工作压力范围的上、下限和最大量程。

8.11.3 示值误差检验时,由零位均匀平稳增压,经各检验点,直至该指示器示值的最大量程,然后以同样的方式减压,经各检验点,直至零位,在减压的过程中记录下各检验点的标准压力表的读数,以及压力指示器指针的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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