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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火灾安全系统的控制中心监控设备一般要求—四川国晋消防分享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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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火灾安全系统中还有一个重要的设备那便是控制中心监控设备,通过此设备能够清晰的监视并显示家用火灾安全系统的状态,如有报警信号输入时能够清晰…

家用火灾安全系统中还有一个重要的设备那便是控制中心监控设备,通过此设备能够清晰的监视并显示家用火灾安全系统的状态,如有报警信号输入时能够清晰的显示火警部位或故障信息,通过监控设备的显示我们能够快速明确的找到火警部位或故障位置并及时处理,消除火灾危机。因此控制中心监控设备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而关于监控设备与监管报警器的规范要求四川国晋消防也为您准备好,请查收!

家用火灾安全系统-—般要求-控制中心监控设备、监管报警器-700


家用火灾安全系统 

(—般要求) 

4 —般要求

4.8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

4.8.1 通讯功能

4.8.1.1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应能接收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报警信号及相关信息,在接收后发出相应的反馈信号,并能在 3s 内进入报警状态,显示相应信息。控制中心监控设备与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信息显示应同步。

4.8.1.2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应能监视并显示与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通讯的工作状态。

4.8.1.3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在与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之间不能正常通讯时,应在 24h 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警控制器之间在通讯中断并恢复通讯后,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应能重新接收并正确显示家用火灾控制器存在的各种状态信息。

4.8.1.4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在制造商规定的通讯距离内应能与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相关部件间正常通讯。

4.8.1.5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应具有向上一级报警监控中心传输信息的通讯功能。

4.8.1.4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在制造商规定的通讯距离内应能与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相关部件间正常通讯。

4.8.1.5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应具有向上一级报警监控中心传输信息的通讯功能。

4.8.2 报警信息显示

4.8.2.1 当有报警信号输入时,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报警部位、报警类型等信息,记录报警时间;火灾报警信息应与监管报警信息分开显示。

4.8.2.2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处于报警状态时应有专用状态指示,且该指示不受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复位操作以外的任何操作的影响。

4.8.2.3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应单独显示首火警部位。

4.8.2.4 显示多个报警部位时,同类报警部位应连续显示或循环显示,报警信息应手动可查,每手动操作一次,只能查询一个报警信息。

4.8.2.5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应能在操作复位后的 100s 内(采用无线通讯的系统可在 24h 内)重新显示系统内各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仍然存在的各种状态信息,其火灾报警和监管报警功能在 20s 后应恢复正常。

4.8.2.6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时,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再有报警信号输入时, 应能再次启动,音响器件在其正前方 1m 处的声压级(A 计权)应在 65dB~115dB之间。

4.8.3 故障信息显示

4.8.3.1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若能接收控制器发出的故障信号,应在故障信号输入 100s 内(采用无线 通讯的系统可在 24h 内),显示故障状态信息。

4.8.3.2 在火灾报警和/或监管报警状态下,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可以显示故障信息,但不能影响火灾报 警和/或监管报警信息的显示。

4.8.4 操作级别及操作功能

4.8.4.1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的操作级别应符合表 4 要求。

表4


4.8.4.2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不能对家用火灾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进行复位、系统设定等操作。

4.8.5 信息记录功能

4.8.5.1 具有火灾报警和监管报警历史记录功能的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应记录报警时间、报警部位、值班人员等信息,记录存储容量不应少于 10000 条。

4.8.5.2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应记录系统程序的进入和退出时间及操作人员等信息。

4.8.5.3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应不能删除接收到的报警信息,信息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4.8.5.4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可具有记录打印功能。

4.9 监管报警器

监管报警器根据其不同工作原理应分别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接入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后应满 4.1.6 规定。

4.10 具有语音呼入与应答功能和/或图像显示功能的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呼入开关(按键)和/或图像成像装置

4.10.1 呼入开关(按键)应采用自复式开关(按键),对该开关(按键)的任何操作,均不应使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产生误动作,且开关(按键)在连续启动 5000 次后,仍能正常工作。
4.10.2 图像成像装置的工作参数应与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图像显示装置的工作参数相符,且不应影响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显示功能,也不应使的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产生误动作。
4.10.3 接入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后应满足 4.1.6 规定。
4.10.4 可以安装在室外的呼入开关(按键)和/或图像成像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 GB 4208-1993 中 IP33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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