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从消防角度去认识,其分区越小则效果越好,但从建筑的使用功能以及建筑的美观要求、建筑的经济性等方面考虑,则希望防火分区的面积能够大些。因此,划分防火分区除必须满足防火规范中规定的面积及构造要求外,尚应满足以下原则:
1、做避难通道使用的楼梯间、前室和某些有避难功能的走廊,必须受到安全保护,保证其不受火灾的侵害和影响,并时刻保持畅通无阻。
2、发生火灾危险性大、火灾燃烧时间长的部分应与其他部分分隔开;如饭店的厨房与餐厅部分,由于厨房有明火作业,火灾发生的危险性大,故两者间应考虑作为两个不同的防火分区处理。
3、高层建筑的各种竖井、如电缆井、管道井、垃圾井等,其本身应是独立的防火单元,保证井道外部火灾不得传入井道内部,井道内部火灾也不得传到井道外部。
4、有特殊防火要求的建筑,如医院的特殊重点病房、贵重设备和物品的储存间,在正常的防火分区内还应设置更小的防火单元。
5、高层建筑在垂直方向应以每个楼层为单元划分防火分区。
6、所有的建筑地下室,在垂直方向应以每个楼层为单元划分防火分区。
7、为扑救火灾而设置的消防通道,其本身应受到良好的防火保护。
8、设置有自动喷水设备的防火分区,其允许面积可以适当扩大。
9、使用不同灭火方式的房间应加以分隔,如配电房、自动发动机房等。当采用二氧化碳或卤代烷灭火剂时,由于这些灭火剂毒性大,应分割为封闭单元,以便释放灭火剂后能密封起来防止毒性气体扩散伤人。此外,不能用水灭火的化学物品的使用与储存间,应单独分隔开。